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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亡案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

备受公众关注的“重庆姐弟坠楼案”等来了一审判决。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庭审结束后,陈美霖及其家人乘车前往存放两名被害幼童骨灰的寺庙。陈美霖告诉澎湃新闻,她要第一时间去将判决结果念给孩子们,让他们知道妈妈已经为他们讨回了公道和正义,希望孩子们能瞑目。

引用澎湃评论:“双死刑”告慰了天堂里的孩子

就像一审判决里所说的:“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们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019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在这起引发人神共愤的杀害亲生子女案当中,两名被告人不顾人伦,为维护自己畸形的恋情,竟然将黑手伸向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两名幼儿,以极其凶残的高坠方式杀害亲生骨肉,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张波亲手杀害儿女之后,在坠亡现场的痛哭表演令人作呕,从侧面表征其主观犯意之深。
两被告人都达到了死刑犯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法定标准,双双被定死刑,维护了死刑的必要性、严肃性、正当性,告慰了天堂里的孩子,弘扬了人间正气。

文章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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