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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财犯罪疑难复杂问题解析80问

盗窃、故意毁财犯罪疑难问题80
 材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
 1.消费者结账后离开包厢,经营者之外的人擅自进入包厢拿走该消费者遗留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消费者结账后离开包厢,经营者之外的人擅自进入包厢拿走该消费者遗留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窃罪而非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最大的区别是侵占罪的行为人侵占的财物是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的,即在行为人的合法控制之下的财物。
2.盗窃毒品的,应如何定罪量刑?
盗窃毒品的,按盗窃罪处理,根据盗窃毒品的种类、数量  数额等情节量刑。
3.行为人对所盗物品的价值有重大认识错误的应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数额?  
行为人对所盗物品的价值有重大认识错误的,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一般应以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鉴定价格为准。
4..盗窃定期存单后又伪造身份证从银行冒名取款的,应如何定性?
盗窃定期存单后又伪造身份证从银行冒名取款的,应认定盗窃罪。
从行为上来分析,该行为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盗窃定期存单行为,第二部分为伪造身份证件从银行冒名取款的诈骗行为。
以盗窃与诈骗相交织的手法非法取财的行为的定性,取决于行为人非法取得财物时起决定作用的手段。如果起决定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就应当定盗窃罪;如果起决定作用的手段系利用骗术,就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行为人把他人的定期存单偷出仅仅是完成了盗窃行为的一部分,并没有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后来伪造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最终取出存单上的现金的行为虽然使用了骗术,但该存单是行为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的,骗术是在盗窃行为后实施的,行为人非法取得财物的主要手段或者说被害人丧失对财物的控制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害人存单的被盗,也就是说,盗窃在被告人非法占有财物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应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盗窃邮政局的金库数额特别巨大的,是否属于盗窃金融机构
盗窃邮政局的金库数额特别巨大的,属于“盗窃金融机构”。因为邮政局的金库内存放的是邮政储蓄网点的储汇资金。
6.在盗窃实行犯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盗窃的销赃犯事先约定在盗窃得手后出资收购赃物的,能否认定为盗窃罪的共犯?
在盗窃实行犯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盗窃的销赃犯事先约定在盗窃得手后出资收购赃物的,应认定为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购成盗窃罪的共犯。
7.行为人既采用欺骗手段,又采用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如何定罪?
行为人既采用欺骗手段,又采用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应根据行为人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决定性手段定罪。
8.盗割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竞合,应以何罪追究刑事责任?
盗割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竞合,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
9.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贸易品出口配额是否属于刑法上公私财产的范畴?
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贸易品出口配额属于刑法上公私财产的范畴。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是指属于动产范围,具有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能够为人们所掌握和控制的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贸易品出口配额完全符合公私财产的基本特征,能够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10.保姆盗窃主人财物后藏于房间是否构成盗窃既遂?
保姆盗窃主人财物后藏于房间不构成盗窃罪既遂。在刑法理论上,犯罪行为实施完成为既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为未遂。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标准的。对于将所盗窃的财物藏匿在主人家中的这种行为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还需要考虑被害人是否已经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以及行为人能够对财物进行事实上的控制。保姆将盗窃的财物藏匿在被害人家中,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其并未达到事实上的足以排除被害人占有的支配力,没有实现其对财物的非法占有,因此该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既遂。
11.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构成成敲诈勒索罪还是盗窃罪?
以敲诈勒索为目的而盗窃机动车辆号牌的,实际上敲诈勒索是目的行为,盗窃机动车号牌是手段行为,两种行为构成刑法上的牵连关系,属于牵连犯。对于牵连犯一般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所以如果行为人达到了敲诈勒索的目的,并归还了盗窃的号牌的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相反,如果行为人盗窃号牌后没有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且并没有归还号牌或者将其丢弃,则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12.盗窃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其他远离暴力现场并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同案犯是否构成抢劫罪?
盗窃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其他远离暴力现场并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同案犯,不构成抢劫罪,仍然只构成盗  窃罪。
1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质押给他人的财物盗走,数额较大的,是否构成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质押给他人的财物盗走,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
14.冒充财物所有人或代管人将他人财物出卖,数额较大的,构成何罪?
冒充财物所有人或代管人将他人财物出卖,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窃罪。
15.经对方告知而得知对方的存折存放处及密码后未经对方许可,私自取出钱款,数额较大的,是否构成盗窃罪?
经对方告知而得知对方的存折存放处及密码后,未经对方许可,私自取出钱款,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虽被害人事先将存折的密码及存放处告知行为人,但这种告知行为并不构成委托代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私自取款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16.行为人在其个人股票账户上非法虚增资金后对尚未处理或取出的款项部分,应认定为既遂还还是未遂?
证券交易部内部的计算机网络资金管理系统,记载每个股东的实际存款额,股东可以此资金买卖股股票或取款。而行为人以非法手段侵入该计算机网络资金管理系统,修改其个人资金账户上的“存款”额,致使该“款”与实际存款额一样、享有相同的权利,可自由地进行买卖股票或取款等活动,其已实际非法取得该款的占有处分权。所以,行为人在其个人股票账户上非法虚增资金后,对尚未处理或取出的款项部分,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
17.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额较大的,应如何定性?
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造成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8在火车上将其他旅客放在坐席下横梁间内装有数额较大钱款的钱包拿走并提前下车的,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在火车上将其他旅客放在坐席下横梁间内装有数额较大钱款的钱包拿走并提前下车的,构成盗窃罪。
19被告人盗窃权利凭证,仅将其中部分卖出,其部分因被害人报案并采取措施未能出卖而被查获。如何认定其犯罪的既遂与未遂?  
盗窃权利凭证的既遂和未遂,不能仅仅以被告人是否取得该权利凭证为标准,而应以是否实际占有该权利凭证所代表的财产或将该权利凭证卖出为标准。权利凭证并非财产本身,其取得与明交代妖并不当然体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对其未卖出权利凭证部分,构成盗窃罪的未遂。
20.对铁路国有企业储煤场负有安全保卫职责的保卫科科长,与他人勾结,盗窃该储煤场的煤炭,数额特别巨大的,构成贪污罪还是盗窃罪?
对铁路国有企业储煤场负有安全保卫职责的保卫科科长,与他人勾结,盗窃该储煤场的煤炭,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盗窃罪。因为行为人的职责一般仅限于预防失窃,使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其本身并不享有对煤炭的管理、经营权,不符合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要求。
21.盗窃罪犯罪构成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仅仅指自己占有?
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正,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既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第三人占有,还包括是集体(单位)占有。
22行为人在殴打被害人的过程中又秘密窃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盗窃罪?  
行为人在殴打被害人的过程中又秘密窃取被害人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23行为人发现与其共同饮酒的被害人醉酒在地,临时起意,趁机将机将其衣内的大额钱款掏走,该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盗窃罪?
行为人发现与其共同饮酒的被害人醉酒在地,临时起意,趁机将其衣内的大额钱款掏走,该行为构成盗窃罪。
24行为人以隐蔽的方式使得他人遗失的贵重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置于自身控制之下的,构成何罪?
行为人以隐蔽的方式使得他人遗失的贵重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置于自身控制之下的,构成盗窃罪。行为人使用隐蔽的方式将他人遗失的贵重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秘密方式使得他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主观上是想占有他人财物在主客观方面都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故对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他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并不是被骗而自愿交出,故亦不构成诈骗罪。
25共同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路雨沟过桥盖板,数额较大的,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还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公路雨沟过桥盖板变卖的同时,也破坏了公路交通设施,对交通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属于—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处罚。
26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后,又以所窃财物作为交换条件,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构成何罪?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后,又以所窃财物作为交换条件,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同时符合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应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重罪定罪处罚。
27行为人骗取他人借记卡及密码后,从自动取款机取款后又归还借记卡的,构成何罪?
行为人骗取他人借记卡及密码后,从自动取款机取款后又归还借记卡的,构成盗窃罪。
28在公共场所拾得遗忘物事后又予以返还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在公共场所拾得遗忘物事后又予以返还的行为,既不应认定  为“盗窃”,也不应认定为“侵占。
29盗窃案件中,行为人没有取得对财物的完全控制,财物保管人也未完全丧失对对财物的控制,构成盗窃的既遂还是未遂?  
盗窃案件中,行为人没有取得对财物的完全控制,财物保管人也未完全丧失对财物的控制,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
30在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他人账户下资金转移,以此占有他人财产的,构成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在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他人账户下资金转移,以此占有他人财产的,构成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行为人虽然依靠窃取来的信用卡资料对他人的财产进行非法侵占,但是其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并非利用信用卡这一金融媒介的独有特性,而只是以此作为一种普通的犯罪工具加以使用,实质上仍然是在违背他人意志的情况下,秘密将他人财产所有权进行转移的行为,故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31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恶意透支话费,拨打国外声讯台并从中获取回扣的,构成何罪?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恶意透支话费拨打国外声讯台并从中获取回扣的,构成盗窃罪。
32本人所有而被他人合法占有、控制的财物,是否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一般指“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属于刑法上保护的法益  (财物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等)。因此,本人所有而他人合法占有、控制的财物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本人所有但被他人合法占有控制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33如何认定扒窃行为?  
扒窃犯罪应当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犯罪空间的特殊性,即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中;二是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犯罪行为系针对被害人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34.潜入储蓄所,利用POD机虚设大额存款到电子借记卡上,然后将虚设存款全部领走的,应如何定罪?
秘密潜入储蓄所,利用POD机虚设大额“存款”到电子借记卡上最后由行为人乔装后持电子借记卡到储蓄所将虚设的存款”全部领走的,应认定为盗窃罪。
35针插他人自行车,乘行人下车到车后修车之机,将行人放置于车头篮子里的手提包拎走的,应如何定性?
将针插入行人自行车后轮,乘行人下车到车后修车之机行人放置于车头篮子里的手提包拎走,应认定为盗窃罪。
36事前无通谋,事后实施了帮助帮助盗窃行为人窝藏转移赃物行为的,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事前无通谋,事后实施了帮助盗窃行为人窝藏、转移赃物行为的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37银行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行为人利用该故障通过柜员机非法取得钱款数额较大的,构成何罪?
银行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行为人利用该故障通过柜员机非法取得钱款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行为人明知机器出现故障,而且利用这种故障非法套取巨额现金占为己有,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使用储蓄卡非法套取巨额现金又虚假挂失的行为,其行为具有秘密窃取的性质,构成盗窃罪。
38利用非法收集的他人银行账号和密码,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施金融盗窃的,能否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利用非法收集的他人银行账号和密码,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施金融盗窃犯罪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39对柜员机做手脚,导致取款人插卡时被吞卡随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银行卡密码,窃取卡内人民币的构成何罪?
对柜员机做手脚,导致取款人在插卡时被吞卡,随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银行卡密码,窃取卡内人民币的,构成盗窃罪。
40利用受托为他人办理存款之机,私自截留储蓄卡并冒名领取存款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何罪?
利用受托为他人办理存款之机,私自截留储蓄卡并冒名领取存款、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窃罪。
41充值卡明文密码可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充值卡明文密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作为充值卡有效充值依据的充值卡明文密码,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串数字,但该串数字与对应的保存在北京移动公司充值中心未充值数据库中的密文密码共同代表了一定金额的电信服务,不论何人获得该密码,均可通过充值程序获得本应支付一定金额才能享受的电信服务,因此该密码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属于“财物”,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42行为人在移动公司充值中心数据库修改数据生成密码后,将充值密码予以销售数额较大的,构成何罪?
行为人在移动公司充值中心数据库修改数据、生成密码后,将充值密码予以销售数额较大的,属于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43行为人取得财产时,既实施了欺骗手段施了盗窃手段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行为人取得财产时,在既实施了欺骗手段,又实施了盗窃手段的情况下,应当定盗窃罪还是定诈骗罪,取决于财物所有人持献是否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取得得财产,到底是窃取的,还是基于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自愿处分行为而获取的。如果行为人虽有欺骗手段,但财物所有人或持献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行为人取得财产,主要是采取不为被害人知道的手段窃取取得的,仍应定为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44游戏点卡是否属于财产的范畴?
游戏点卡在现实市场中也可以流通,实际上是一种充值卡,与电话充值卡一样,属于刑法中的财产范畴。但应当注意,以电子数据为表现方式的游戏点卡等财产,与作为网络游戏中游戏装备的虚拟财产,是不一样的。
45盗窃装有高价软件电脑,软件的价值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盗窃装有高价软件电脑,软件的价值应计入盗窃的数额。行为人盗窃正在使用的电脑,对电脑内安装的软件应属于概括、间接盗窃故意,软件的价值应当计入盗窃数额。
46未经委托人允许,私自取走托运的被封存在集装箱内的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未经委托人允许,私自取走托运的被封存在集装箱内的财物,构成盗窃罪。被封存的财物就其整体而言,确实在托管人的占有控制之下,但对于封存在箱内的财物而言,基于委托人对财物的封存行为有效地限制了受托人控制封存财物的自由,所以就法律意义而言,箱内封存财物仍处于委托人的占有控制之下。受托人非法打开封印后窃走财物,超越了他的权限范围,应认定为盗窃罪。
47趁人不备,采取欺骗手段偷梁换柱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趁人不备,采取欺骗手段偷梁换柱,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盗窃罪。
48被害人将钱埋在自家房下,该钱款是否属于埋藏物?
被害人将钱款埋在自家房下,并未放弃对钱款的占有,该钱款仍属于其占有的财物,而非埋藏物。
49他人因醉酒而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是否属于刑法上的遗忘物
他人因醉酒而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并不属于刑法上的遗忘物。遗忘物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汽车作为财物具有特殊的属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车辆的购买、转让均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发照等相关手续,不能仅仅因为其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而将其认定为“遗忘物”。而且,虽然司机因为醉酒而失去了对停放汽车的控制,但这种失去控制并不是持续的,在司机酒醒后自然就会恢复其对车的控制。 
50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含义是什么?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采取了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将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这种秘密手段是相对于财物的所有人、保管者或者经手者而言,而非第三人是否知晓。第三人是否知晓案件情况对行为人“秘密窃取"行为并无影响,因此在第三人明知状态下盗窃的现象是有可能存在的。
51行为人将自己开户的银行卡租给他人使用,其后租用人请求行为人帮忙取被吞的卡,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租用人掌握密码并实际占有控制银行卡内存款的情况下,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将银行卡内租用人的存款取出并占为己有的,应以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将自己开户的银行卡租给他人使用,其后租用人请求行为人帮忙取被吞的卡,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租用人掌握密码并实际占有、控制银行卡内存款的情况下,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将银行卡内租用人的存款取出并占为己有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虽然银行卡的开户人是行为人,但是里面的财产是属于被害人所有,密码也是出租人所掌握,并且被害人并没有将银行卡内的钱财交由行为人管理或控制,因此,行为人并没有合法的占有卡内财物,此时行为人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将卡内存款取出并占有是属于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
52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在脱逃的过程中又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盗窃行为和脱逃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吸收关系?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在脱逃的过程中又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同时构成脱逃罪和盗窃罪,二者没有吸收关系。
53以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进而支取存款的,该如何定性?
以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进而支取存款的应该按照盗窃罪定性处罚。行为人虽然然表面上是使用了诈骗手段去取得密码,进而获得财物,但是对于被害人来说,其合法财产的失去并不是其“自愿”交付,所以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通过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采用秘密手段转移被害人存款的行为应构成盗窃罪。
54行为人盗窃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后,冒用他人名义去银行套现的,应如何定性?
行为人盗窃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后,冒用他人名义去银行套现的,应定为盗窃罪。因为财产所有人并无任何自愿转移财产占有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55通过欺诈的手段调换他人储蓄卡后取款的,构成诈骗罪、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通过欺诈的手段调换他人储蓄卡后取款的,构成盗窃罪。因为被害人的信用卡不是基于错误认识处分其财物,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调换的,此类情形应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或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
56行为人利用在证券营业部工作的便利,通过偷窥、推测方法获得客户股票账号及交易密码后,利用电话或电脑操作等委托方式,在被害人股票上高买低卖某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股票账户上低买高卖同一股票,从中获利,给被害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如何定性?对于行为人盗买盗卖股票的盗窃数额,应当如何认定?
行为人利用在证券营业部工作的便利,通过偷窥、推测方法获得客户股票账号及交易密码后,利用电话或电脑操作等委托方式,在被害人股票上高买低卖某一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股票账户。上低买高卖同一股票,从中获利,给被害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构成盗窃罪。对于行为人盗买盗卖股票的盗窃数额,应当以案发当日的收盘价计算。
57入户盗窃信用卡后在户外使用的数额是否计入入户盗窃数额?
入户盗窃信用卡后在户外使用的数额应一并计入入户盗窃数额。
58对于行为人盗窃自己与他人共有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如何计算其犯罪数额?  
行为人盗窃自己与他人共有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其犯罪数额应当为该财物总价值减去行为人所占份额后的剩余部分。
59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盗窃数额盗窃数额应如何认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盗窃数额应以盗窃信用卡后实际使用的数额来认定。
60被告人利用编写、传播病毒程序在网上截截取他人的银行账号、密码,并以此窃取或实际控制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存款的,是否构成盗窃罪?
利用截取的他人银行账号密码,将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存款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尚未提取的部分是否计入盗窃数额?被告人利用编写、传播病毒程序在网上截取他人的银行账号、密码,并以此窃取或实际控制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存款的,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利用截取的他人银行账号密码,将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存款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尚未提取的部分,由于被害人已失去对该部分钱款的控制,应计入盗窃数额,构成盗窃罪。
61盗窃误以为是价值特别巨大的古董赝品的,是否属于《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误以为是价值特别巨大的古董赝品的,不属于《刑法》  第264的条规定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264条规定  的数额加重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指实际盗得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不包括行为人意图盗得数额特别别巨大的财物,但客观上没有盗得财物或者只盗得少许财物的情形。
62私配单位钥匙,在他人值班时盗窃单位财物的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的特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虽单位钥匙是其利用职务之便配制,但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其处于歇班状态,对单位财务并没有实际掌管、管理,因此不具有职务上的便利,而是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63盗窃单位财产后,将财产藏匿于该单位并未带走的,应当认定为既遂还是未遂?
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在于盗窃行为是否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或者行为人是否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盗窃单位财产后,并未将财产带走而是藏匿于该单位的,该单位已经对被盗窃财物失去了控制,且藏匿地点只有盗窃人自己知道,则该财物应当认定为已经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因此,对该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的既遂,而非未遂。
64利用熟悉作案环境、作案时机等条件,偷配单位保险柜钥匙秘密取走柜内资金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仅仅利用熟悉作案环境、作案时机等条件,偷配单位保险柜钥匙秘密取走柜内资金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65行为人下班后利用了解现场的便利条件返回工作场所实施盗窃的,如何定罪?
行为人下班后利用了解现场的便利条件返回工作场所实施盗窃的,应认定为盗窃罪。
6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允许他人实施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共犯还是徇私枉法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允许他人实施盗窃的,构成盗窃罪一罪。行为人的徇私枉法行为只是盗窃罪的手段行为,已经被盗窃罪包容,不需要另行定罪处罚。
67行为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而非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构成何罪?  
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的一定职务,并因这种职务所产生的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但对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应认定为盗窃罪。因为行为人利用的是工作上形成的便利条件而非职务为之便。
68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构成何罪?
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构成盗窃罪。
69偷开已被国家机关管理的自己车辆的,能否直接认定为盗窃罪?  
偷开已被国家机关管理的自己车辆,不能直接认定为盗窃罪。只有在能够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才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
70进入合租房内盗窃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入盗窃?
刑法意义上的“户”要求必须具备长期生活起居性和相对封闭性两个基本特征,进入合租房内盗窃是否属于“入户”盗窃,还要看入户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
71入户盗窃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严重妨碍他人居住与生活安宁的,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入户盗窃须达到—定的数额标准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以,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对于入户盗窃行为,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如果该行为同时也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在这种情况下两罪成立吸收关系,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应按罪即盗窃罪论处即可,不必两罪并罚。但入户盗窃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则不能定性为盗窃罪,而此时行为人的行为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的,则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只要存在入户情节的,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即可定盗窃罪。
72行为人假借打电话,伺机逃离,将手机占为有的,对其行为该如何论处?
《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了财物,倘若被害人没有处分财物,则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假借打电话,伺机逃离,将手机占为己有的,假借打电话的欺骗行为只是为盗窃做掩护,在非法占有手机的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不是假借行为,而是秘密逃离行为,它使手机的主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丧失了对手机的控制,因此,对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
73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是否受刑法保护?其价格如何认定?
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受刑法保护。行为人通过网络实施的虚拟行为如果对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危害,应当受刑罚惩罚。秘密窃取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构成盗窃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财产产数额,可以通过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
74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何罪?
网络虚拟空间中的网络游戏财产是游戏者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获取的,和现实空间中的货币紧密相连,游戏者可以通过售卖、赠予等方式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网络虚拟空间中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属于游戏者的私人财产,属于财物的范畴。所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
75域名能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域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76行为人盗窃彩票后,领取彩票中奖奖金,该奖金是否应当计入盗窃数额?
行为人盗窃彩票后,领取彩票中奖奖金,该奖金应当计入盗窃数额。
77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未构成盗窃罪,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构成何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因此,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未构成盗窃罪,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78股票可否成为毁坏财物罪的行为对象?  
擅自抛售或高买低抛他人股票,是否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方式?  
股票可以成为毁坏财物罪的行为对象。擅自抛售或高买低抛他人股票,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方式。
79行为人出于泄私愤的目的,通过高进低出的恶意买卖他人股票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行为,构成何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泄愤的目的,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被害人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具有一定的价值,属于刑法保护的财产法益。因此,行为人出于泄私愤的目的,通过高进低出的恶意买卖他人股票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行为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80明知为他人操作股票可能会造成损失而非法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非法进行股票交易,致使突然股票价值损失数额较大的,构成何罪?  
明知为他人操作股票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股票价值损失却继续对他人股票进行非法操作,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具有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非法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非法进行股票交易,致使突然股票价值损失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81因牲畜啃食自家田地作物,行为人在自家田地投放农药,致使他人牲畜死亡数额较大的,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毁坏财物罪?
因牲畜啃食自家田地作物,行为人在自家田地投放农药,致使他人牲畜死亡数额较大的,由于该犯犯罪行为对象具体特定,行为并未危害公共安全,且主观方面也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特征,故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应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82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而是出于泄愤目的偷开他人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构成何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4项的规定,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  的,应当按照《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刑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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