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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四者的区别与联系

酒驾,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不同,适用的处罚也不相同。根据我国交通法规规定——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一:什么是酒驾,什么是醉驾,二者有什么区别?

答:酒驾即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对比一下,二者的区别一目了然。
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2011年7月1日实施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该规定4.1项下表一规定:
问题二: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答: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一个罪名,其中有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三:引起交通事故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答:当然不是,只有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问题四:酒驾和醉驾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后还会不会受到其他处罚?

答:酒驾和醉驾除了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外,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1、酒驾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处1000-2000元罚款,之前酒驾被处罚过再次酒驾的,拘留10日,处1000-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2、醉驾的,公安交通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内不能考驾照;
3、饮酒驾驶营运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能考驾照;
4、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公安交通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不能考驾照且后年后拿到驾照不能驾驶营运车;
5、酒驾或者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能考驾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注意:酒驾虽然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则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醉驾入刑不一定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且比危险驾驶罪罪重则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除此之外,因酒驾或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重则构成犯罪,除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遭受牢狱之灾外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轻则损人不利己,“酒驾”虽然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但却造成了人身损害,也要进行民事赔偿,遭受经济损失。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后记:在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很多交通事故,每年因交通事故受伤、遭受财产损失甚至死亡的人不在少数,而酒驾、醉驾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作为律师,我们每年也会办理多起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也是律师的传统专业案件,但是,我们真的不希望一些能够避免的交通事故发生。人的生命健康是宝贵的、无价的,交通事故伤的不仅是人,还有那些人的家庭,伤的是亲人的心,伤的是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有句老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全体老司机以此为戒!
文章来源:顺行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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