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侦查阶段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阶段
担任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递交委托辩护手续,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或申诉意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3.在一审阶段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向人民法院递交委托辩护手续,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做出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质证意见、出示辩护方证据、发表辩护意见;休庭后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和其他辩护工作。
4.在二审阶段
一审判决作出后,若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如下法律服务:首先,分析研究一审判决情况,给予专业的刑事法律意见;其次,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在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第三,待二审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后,向法院递交委托辩护手续,并且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细致、深入地分析案卷材料所反映的情况;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充分就事实和证据以及一审判决结果问题就进行沟通和交流;挖掘搜集新证据;做好二审开庭的出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时,准时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发表质证意见、出示辩方证据;进行法庭辩护,发表二审辩护意见,并针对公诉人的反驳提出进一步辩护意见;二审案件不开庭的案件,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二审辩护意见。
5.在死刑复核程序阶段
代理被告人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6.在申请再审阶段
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被告人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结果仍然不满,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再审申请,律师可以在此阶段为被告人拟定申诉材料,申请法院立案再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7.在审判监督程序阶段
法院对案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和步骤同一审、二审阶段。
文章来源:河南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