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合集

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

本合集聚焦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实务,涵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帮信罪等罪名。内容围绕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远程勘验程序审查、IP及日志关联性论证、加密证据采信规则,以及技术中立与主观明知边界等问题,提供从审查逮捕到二审的全链条技术辩护策略,并结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场景,解析最高法指导案例,助力律师突破技术壁垒,实现有效质证与罪轻辩护。

22 篇文章 更新于 2026-07-27

合集文章

共 22 篇
第 1 篇

利用抓包软件篡改计算机交易数据的行为定性分析

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网络技术非法获取、篡改计算机交易数据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和分歧,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看,获取数据只是手段,其行为的实质在于通过篡改数据窃取虚拟财产,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 2 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与顺位

——罗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违约金额"与直接经济损失的界分

本文以罗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发回重审改判为切入点,剖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层认定顺位——恢复数据必要费用、替代性收集费用及穷尽手段后实际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结合被害单位自行确定的"违约金额"因缺乏客观直接性而不予认定的裁判逻辑,从证据审查、数额辩护等维度,为刑事辩护律师梳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数额认定的辩护要点与实务路径。

第 3 篇

DDoS攻击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司法认定

——张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要件的司法审查

本文以张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切入点,剖析行为人采用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方式导致服务器堵塞瘫痪、无法正常提供网络服务的行为如何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结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要件的实质认定标准及与破坏性程序类行为的区分,从证据审查、罪名辩护等维度,为刑事辩护律师梳理网络安全类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与实务路径。

第 4 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严重"要件的兜底认定路径

——乐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经济损失、用户数量无法准确认定时的综合审查标准

本文以乐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切入点,剖析在经济损失、受影响用户数量均无法精确认定的情况下,如何结合攻击次数、持续时间、经营规模等间接证据综合判断是否达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兜底认定标准,从证据审查、罪名辩护等维度,为刑事辩护律师梳理网络攻击类犯罪后果认定的辩护要点与实务路径。

第 5 篇

锁机索财: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与敲诈勒索罪如何择一

——从曾某亮、王某生案看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规则的适用

本文以曾某亮、王某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例,剖析诱骗更换苹果ID锁定手机索要钱财行为的罪名认定问题,聚焦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构成牵连犯时从一重罪处断的具体判断方法,为技术型敲诈勒索案件辩护提供实务思路。

第 6 篇

堵塞采样器为何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以指导案例104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为例

本文以指导案例104号李森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样本,解析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裁判逻辑,探讨环境监测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性认定、后果严重要件的量化证明及明知不阻止型共犯的辩护空间。

第 7 篇

远程解锁泵车为何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以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例

本文以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样本,解析企业机械远程监控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性认定、GPS干扰解锁行为的破坏性质判断及"后果特别严重"标准的适用,探讨此类新型财产权利保障系统犯罪的辩护空间与量刑要点。

第 8 篇

论电信网络诈骗中提供话务支持行为的刑事定性边界

——以翟某可提供话务支持改变定性案为视角的实质审查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2024-04-1-257-002),深度剖析电信网络诈骗中提供话务支持行为的刑事定性。文章围绕《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与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区分诈骗罪帮助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主观明知、客观参与程度及获利模式等维度的实质界限,为涉网黑灰产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实务指引。

第 9 篇

论网络销售型诈骗与虚假广告罪的实质界分

——以刘某甲等保健品诈骗案为视角的法理审查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2024-18-1-222-001),深度剖析网络销售保健品案件中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法理界分。文章围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核心,通过审查商品溢价、功效及话术手段厘清罪与非罪边界,并探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并罚规则及宽严相济的量刑政策,为刑事辩护与审判提供专业指引。

第 10 篇

网络销售型诈骗的实质审查: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实务界分

本文结合保健品网络营销典型刑事案例,深入剖析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实质界限。针对实务中高发的“话术”推销与冒充专家等行为,探讨非法占有目的的审查标准,并为刑事律师提供产品价值审查、电子证据质证及主从犯阶梯辩护等实用策略,助力精准辩护。

第 11 篇

网络销售型诈骗与虚假广告罪的辩护界分

本文以刘某甲等网络销售保健品案为素材,分析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界分规则,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被害人错误认识、商品功效、个人信息犯罪和量刑分层提出辩护实务路径。

第 12 篇

网络“购物升级”模式的刑法定性:诈骗罪与开设赌场罪之辨

——兼谈涉网射幸玩法的实质审查与重罪转轻罪辩护策略

本文结合“购物升级”类网络平台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诈骗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实质界限。探讨涉网射幸玩法中,参与者是否产生“错误认识”及后台是否“绝对操控结果”两大核心判定标准,为刑辩律师处理涉网黑灰产案件提供轻罪辩护思路与客观证据审查实务指南。

第 13 篇

网络爬虫技术非法抓取用户数据行为的刑事定性

——马某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未经授权获取"要件的司法审查

本文以马某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为切入点,剖析开发插件在用户不知情且未经平台授权的情况下自动抓取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并用于牟利的行为如何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结合"侵入或其他技术手段""未经授权"要件的实质认定标准及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判断,从证据审查、罪名辩护等维度,为刑事辩护律师梳理网络爬虫类数据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与实务路径。

第 14 篇

非作品提供型网络服务行为的侵犯著作权罪认定

——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P2P链接服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要件的司法审查

本文以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为切入点,剖析设立网站定向链接盗版影视资源、提供P2P播放软件供用户浏览观看的非直接作品提供型网络服务行为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结合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实质性要件的认定标准及主观明知的证据推定方法,从证据审查、罪名辩护等维度,为刑事辩护律师梳理网络著作权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与实务路径。

第 15 篇

论网络直播打赏中欺诈行为的刑事界限

——以虚构恋爱关系诱导打赏行为的刑事定性与单位犯罪审查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4-05-1-222-002),探讨网络直播打赏中欺诈行为的刑事定性。文章围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深入剖析以虚构恋爱关系及内部人员造势等手段诱导打赏行为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并对涉案公司为何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法理依据进行专业解读,为网络直播领域涉刑风险防范提供实务参考。

第 16 篇

论电信网络诈骗中“引流”行为的刑事定性与法理审查

——以包某霞等被控诈骗案为视角的实质审查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6-04-1-222-001),深度剖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引流”行为的刑事定性。文章围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明确了区分诈骗罪共犯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实质审查标准,即犯意联络的形成与稳定协作关系的建立,为涉网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与审判提供专业法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