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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追责:公平 公正 公开

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结果公布仅两天,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现任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就被带走调查。一起18年前的冤案,公、检、法每个环节涉及人员众多,追责,应该如何进行?今晚,评论员白岩松关注:呼格案追责:公平、公正、公开!(《新闻1+1》 20141219 呼格案追责:公平 公正 公开)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结果公布仅两天,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现任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就被带走调查。
一起18年前的冤案公、检、法,每个环节涉及人员众多,追责应该如何进行?
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程序近日迅速启动
18日晚,新华网发出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被调查者冯志明,1996年曾经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案的专案组组长。后因此案告破,包括冯志明在内多名警官,荣获集体二等功,获通报嘉奖。
其实,15日,在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宣判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同时宣布了启动严肃追责程序。
当天下午,内蒙古高院成立调查组,对法院系统内,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而在1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也成立了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在本月初就就组成调查组,依法对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进行调查。
一份媒体调查显示,从15日19点到16日19点,有46.9%的网民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全面展开调查追责点赞,并督促“及早惩治炮制冤案的‘凶手’”。也有网民提出希望公布追责细节,有21.8%的网民呼吁“第三方介入”。
专家表示,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速度确实很快,从法律层面和社会效果上来讲,追责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是也要同时考虑追责的准确性和严格依法办事程序的正当性。
专家:追责很重要 纠错更重要
1996年4月20日,也就是四九女尸案发生10天后,《呼和浩特晚报》用了大半个版面,详尽介绍了此案的侦破过程。这篇文章,也成为了18年后的今天,公众了解此案的重要线索之一。
该报道写道:“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市公安局局长王智亲自听取案件进展情况,做出三点指示,分局同志们在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这供词是熬了48小时后才获得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但是,亲眼看过案卷的赫峰,却提供了另外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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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时呼格吉勒图给检察人员的笔录上写道,自己被限制不能喝水,不能尿尿,不能吃饭,并且被告知受害人没有死,指认这件事就是他干的,如果他坦白,就可以回家。这种审讯方式最起码是一种欺骗行为。
而当呼格吉勒图被从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之后,他曾经把之前做的有罪供述全盘推翻,表示人不是他杀的,以前讲的是假的。但面对呼格吉勒图的翻供,检察院却并没有启动应有的核查程序。
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词,检察院核查程序的未启动,呼格吉勒图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呼格吉勒图提出“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的上诉理由,只求免于一死,但经过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书面审理后,呼格吉勒图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口供疑点重重,证据有明显缺漏,但是,从公安部门的侦查,到检察机关的起诉,再到法院的审判,没有一个环节能及时启动审核和纠错。最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执行了死刑。17日,当时任专案组组长的冯志明被带走调查,内蒙古公安厅也开始调查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而检察院和法院,也开始了内部追责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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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猜测,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那么很有可能涉及到刑讯逼供,包括暴力取证。
专家表示,这种猜测有一定理由,但也或许是因为问题还没有查清楚,先以这几个罪名把他带走调查。如果为了慎重起见,完全可以先做充分调查,确定有刑讯逼供的嫌疑,再把冯志明带走。这件事情涉及到追责的做法问题。
专家称,追责重要,纠错更重要。另外追责也要防止副作用,如果追责过头,可能在客观上对其他冤假错案的纠正会产生更大的阻力。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用法制的思维来思考这些问题,才能使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得到真正的贯彻。
媒体盘点近年冤假错案 追责进展下文不详
专家:司法公开才能保证公正
历经艰辛得以平反的冤假错案,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民众的要求。18日,就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多起曾引起关注的冤假错案,结果发现,在纠错后的追责中,只有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还有安徽于英生案等几起案件,启动了追责程序。但是,有些追责进展,却至今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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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起错案中,浙江张高平叔侄案,特别具有典型意义。在当时,公安部门并没有获得物证,而且犯罪时间对不上、地点指不清、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人的情况下,仅凭两份存在漏洞的口供,就将张氏叔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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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曾宣布,对此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可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该案的追责调查,却始终没有更新消息。
陈永生教授在一篇名为《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视》的论文中,分析了20起在2005年左右重审的案子,其中后续的追责情况都不容乐观,很多也没有信息公开。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但是现实中,对冤错案全面追责,却仍然不易。
19日,有评论指出,为让民众更好地监督究责的进展,及时有效的程序公开和信息公开是前提。还有评论指出,在刑事司法中,冤案得到平反后,如果造成冤错案件的病灶不除,冤案就会“自我复制”。
专家表示,司法的公开性是公正性的重要保障之一,没有公开性,公正性既得不到保障又得不到验证。所以说无论是追责还是今后的审判活动,都应当特别强调公开性的问题。因为到了目前为止,现在的司法申报活动当中,还有很多时候,很多地方没有体现出公开性,有些案件的审判甚至是神神秘秘,连旁听的人数都要限制,连家属的旁听都要严格限制,这种现象是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文章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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