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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发:写作是律师一生的修行

写作对于律师的意义

◆ 律师的人生是写作的人生。
写作是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也是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手段,因此,写作是律师最主要的武器。

A、诉讼业务需要写作。在诉讼业务中,律师不但要以自己的名义出具辩护词、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还要以当事人的名义提交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等文书。

B、非诉讼业务需要写作。在非诉讼业务中,律师要撰写尽职调查报告、起草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等。

C、律师的日常工作需要写作。在日常工作中,律师要写工作小结、会议纪要、结案报告、案件分析报告等,要与客户进行函件往来,要对律所的管理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D、律师的工作最终要通过写作来体现。无论是从事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无论期间由多少的口头交流,律师最终的工作成果都要形成文字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呈现。

E、书面交流是比语言交流效果更好的沟通手段。书面交流兼具直接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不受时空的限制,能让对方有冷静思考和回应的余地,能够避免因言语不当和情绪波动引发的交流双方的直接冲突。比如说,在对方已经先入为主形成意见的情况下,你讲的越多,对方越反感,即使你讲的有道理,对方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也往往不会当面认同你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能够用书面方式、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不造成“兵临城下”的紧张局势、不损伤对方的面子,事情可能会发生转机。

F、律师的宣传需要写作。在当前这样一个信息社会,宣传是律师必不可少的,你要写简历和简介,要在网站、微博、微信上推介自己,而且要根据自己的成长和业务发展不断更新,这些都需要用文字的形式来体现,需要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 写作是律师最好的名片,是最佳的宣传手段。
律师是专业人士,其服务具有非常个性化的色彩,需要不断地向社会推介自己,让社会了解自己、信任自己,因此做好自己的形象推广非常重要,在这个推广过程中,写作功夫的展示非常重要,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A、对于外形、口才欠佳的律师而言,律师可以通过写作扬长避短,把自己在知识面、专业性、逻辑性方面的优势予以充分展示。

B、对于外形、口才出众的律师而言,律师可以通过写作达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树立自己能说会写的形象。

C、写作能够展现律师的综合素质,文章能够反复传播、无限传播。一篇文笔流畅、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的文章胜过一万句的自我标榜和无数人的推介。

我在求职做律师时就有过这样的体会。最初,某位很有身份的人士亲自带我拜会一家律所的主任,介绍人做了很隆重的介绍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该所主任拒绝了我的求职。后来,在无人引荐的情况下,我带着自己的一些文字作品去求见另外一个律所的主任,这位主任看了我的文章后当场拍板予以聘用。
天同律师事务所为什么能够迅速崛起?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写作,他们的律师用大量高质量的文章展示了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为他们做了最好的广告。

◆ 写作是青年律师快速成长、实现弯道超车的关键手段。
青年律师在执业的初期阶段是非常艰难的,没名气、没资源,而且会给客户以“经验不足、办事不牢”的印象。青年律师要怎样突破这个困局?我认为,还是要利用写作这个武器。

A、写作可以锻炼思维,使得思考更深刻、更全面,也有利于形成思考的习惯。

B、写作可以顺便提高自己的口才,使得自己的表达更有条理和逻辑性,避免信口开河、词不达意。

C、写作可以陶冶性情,使自己变得更理性、严谨,改变自己的心浮气躁,从而提升自己的人文气质。

D、写作要求自己必须进行大量的阅读和资料查阅,使得表达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这些工作必定会让自己的知识面得到拓宽、知识积累更加丰富。

在我们周围,有许多靠写作实现逆袭的青年律师,比如说盈科所的李迎春律师、卓建所的金振朝律师。最初,他们在行业中并没有名气,客户也寥寥无几,但是他们通过长期不懈的写作、用大量有见解、有干货的文章赢得了客户的了解和认可,成了各自领域有影响的专家律师。

好文章的四个标准

什么样的文章才算是好文章呢?我认为好文章有四个标准:“精”、“准”、“畅”、“范”。

◆ 文章要“精”。
“精”有三重含义,一是精炼,文章一定要做到文字精炼,防止拖沓,能用一个字表达就决不用两个字;二是精深,就是表达要有深度,不能泛泛而谈、不能隔靴搔痒;三是精通,对问题要做通盘的考虑和布局,对主要问题要阐述到位。

◆ 文章要“准”。
“准”也有三重含义,一是文章要有准度,文章要瞄准问题核心展开,不能跑题;二是文字表达要准确,不会产生歧义或者把问题混淆;三是文章要有准则,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有自己的职业规范,有些内容可以表达,有些内容不能表达,因此,律师在写作中要坚守自己的准则,不突破底线。

◆ 文章要“畅”。
“畅”有三重含义,一是文章要做到流畅,要有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感觉,不能让人有阻塞、滞胀的感觉;二是文章要通畅,文章的结构要张弛有度、疏落有致,对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的表述要恰到好处;三是文章要舒畅,律师写文章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要顾及阅读者的感受,更要获得对方的共鸣,因此,文章的表达要尽量避免骄狂之气、咄咄逼人,而要让阅读者有心情舒畅的感觉。

◆ 文章要“范”。
“范”是指“风范”、“规范”、“示范”。风范表示一个人的格调,是作者个人性格及特点的展示。好的作者能够通过文字建立自己独特的身份标签,比如说鲁迅的文章,不用看署名,你就知道这是他的文章。文章要有“规范”,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律师的写作不能太随意,要遵守必要的法度和规范,不能胡乱“创新”。好的文章能够作为他人写作的“示范”,能够给他人的写作提供指引,也能够让客户作为比较律师执业水平的标尺。

律师写作的第一步——四W一体

律师写作首先要解决“4W”问题:
(1)Who——谁在写或者以谁的名义写。写作之时,首先要搞清楚作者是谁,作者不同意味着表达方式、表达内容、表达后果的不同。因此,律师在写作时要做好身份定位,不能把身份搞乱。

(2)Whom——写给谁看。律师的写作要面对不同的对象,有的是写给法官看的,有些是写给客户看的,有些是面对社会公众的,有些是写给监管部门的,对于不同的对象要有不同的表述方法、表述语气,要根据对象的需要“问客杀鸡”,要“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不能串混。

(3)Why——为什么写。律师写作会有不同的目的,有的是进行情况通报,有的是陈述意见、表明立场,有的是进行解释,有的是进行辩论。文章的目的不同、用途不同,决定了文章有不同的写法。

(4)What——写些什么。律师的写作不能信马由缰,必须根据写作者的身份、写作的对象围绕写作的目的而展开。这里,我想强调的,律师一定要克制自己的表达冲动,不能写、不必写的就不要放进去,不要画蛇添足。其次,我觉得作为律师,律师的写作一定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成理,经不起推敲的东西最好不要写进去。

律师写作的第二步——四个维度

律师写作要把握好四个纬度:
(1)写作的高度——高屋建瓴。律师是专业人士,不能把自己与当事人和其他非专业人士放在一个水平线上,看问题要体现出专业的高度、哲学的高度,看问题的高度不同决定了解决方法的不同。

(2)写作的深度——直捣黄龙。作为专业人士,律师对问题的看法要有深度,要能把握问题的实质,直指问题的核心。当然,律师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目的做深浅不同的表达。

(3)写作的力度——张弛有度。文字的运用要适度,对有些问题要集中火力发射,对有些问题可以一笔带过,对有些问题可以点到为止。在某些时候可以考虑“响鼓不用重锤敲”,在某些时候可以采用“牛刀杀鸡”。

(4)写作的角度——奇正相生。律师要从一些特别的视角去看待和阐述问题,文章最好能够表达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切忌人云亦云、平铺直叙。

律师写作的第三步——坚持“四多”

一是多写。好文章是练出来的,要下苦功夫。所谓熟能生巧,只有多写,你的思路才会越开阔,文笔才会越洗练。我认识不少律师,开始写的文章很难入眼,但他们坚持不停地写,文章就越来越好,不断有文章被刊登和转载。律师能写的素材和机会非常多,比如说自己或者同事办的案件,我们可以把它写成专业论文;一部新的法律颁布,我们可以把它写成介绍文章;对于社会发生的法律事件,我们可以写成评论或者案件剖析。

二是多读。好文章是能够朗朗上口的,不适合朗读的文章一定存在问题。建议大家在写完文章以后,自己进行一遍有一遍的朗读。通过朗读,你就会发现语法乃至结构方面的错误,也能发现文笔是否流畅、用词是否准确等问题。朗读的过程是自己与文章的一次交流,在这个过程还可能会启发自己的思维,引导自己进入新的境界。

三是多看。好文章是学出来的,只有不停地学习、多看别人的好文章,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错误。看别人文章的时候,一定要带着目的、带着问题去看,同时要进行认真的思考:作者为什么这么写?若换作我,我会怎么表达?作者的表达还有没有提升的空间?有的时候可以将多篇文章进行比较,找出它们的差别、分辨它们的高下。

四是多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只有不断的修改、雕琢,文章才能经得起推敲。古人有“一字千金”的典故,也有“一字之师”的美谈,我个人觉得文章永远有改的空间,我常常用“缩句法”、“替换法”对文章进行修改,让文字更凝练、词汇更丰富、表达更精准。有些文章我不满意,我就暂且将其搁置,等过一段时间再来修改,直到自己难以改动了,才将作品提交。


关于写作的四条心得

◆ 杜甫功夫在诗外
律师要提高写作,必须多积累、多储备,能够做到胸有成竹、意在笔先。
俗话说:“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一个人能不能写出文章,取决于其平时是否有所积累,肚子里是否有货。

我从不相信所谓的“捷才”和“急就章”——他们都是以平时丰厚的积累作为基础的。曹植能够七步成诗、躲过曹丕的诛杀,其实就在于他平时的积累:一方面,他有过“煮豆燃豆箕”的生活体验;另一方面他对自己面临的政治斗争进行了长期的思考。依我的猜测,曹植可能早就写好了这首诗,只是在那个场合适时地进行了表达。

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从平日的点滴小事着手,做个有心人,多观察、多思考。对于律师而言,更要有这方面的意识,因为生活中的大小事情无不与你的工作相关。比如说你叫个盒饭,这里面就包含了许多法律关系,涉及到订做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还涉及到运输合同、货物灭失风险、违约责任等等。
我看《聊斋志异》,就会从故事情节中分析当时的法律规定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在看外国电影的时候,我会以比较法的视角去思考国内法律与国外法律的区别。

经过这样长期的、有意识的思考和储备,你在写作的时候可以随时调动你的资料仓库,你的写作才会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而且是顺手拈来。

◆ 坚决贯彻“党指挥枪”
这里我所讲的“党指挥枪”,一方面讲的是写作不能偏离文章的主旨和中心思想,文章的主旨是“党”,作者这个“枪”要听从“党”的指挥;另一方面讲的是作者要做一个坚定的“标题党”——标题要鲜明、醒目和有吸引力,能够触发别人阅读的冲动,能够直观地表达作者的观点,这样能够促进传播和加强交流。当然,那种挂羊头卖狗肉、东拉西扯、哗众取宠的“标题党”是我们必须反对的。

◆ 他山之石可攻玉
俗话说“人不知自丑、马不知毛长”。如果不借助别人的力量,我们很难发现自己文章的不足和缺点。要提高写作,就要不耻下问,请别人对自己的文章进行批评、指正,这样才能一点点地提高。

我写了文章,喜欢拿给同事看,恳切地征求他们的意见,别人总会发现一些我忽略的问题。有时实在找不到其他人,我会让妻子和小孩帮助审查,她们是外行,但也能找出一些问题。

◆ 横看成岭侧成峰
写作过程中,一位优秀的作者要学会换位、错位思考。换位思考是站在对方、对手的立场、角度看待问题;错位思考是站在第三方的立场、角度来思考问题。

人的思考是有局限性的,站在不同的立场、采用不同的角度,对问题的看法会有所不同。有些律师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角度去思考和表达,必然会发生某种偏差,只有经过多方位、全角度的思考,找准最好的视角和表达方式,文章才能经得起批评和考验,才能更好地实现表达的目的。

俗话说“文如其人”,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专业人士,写作是律师工作的主要武器,是律师才华的最好展示,是律师最好的名片。写作是没有止境的,要成为一名好律师、优秀的律师,就要把写作当作一生的修行,通过写作提升自己、丰富自己,通过写作更好地服务和影响社会,让自己的人生更圆满。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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