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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构成犯罪?

对于很多计算机安全爱好者普遍关心的话题,给大家提供简要的解答,以便解答大家的困惑。
 
对于黑客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嫌犯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要规定在如下罪名:
 
第285条第1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5条第2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5条第3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黑客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就构成犯罪吗?
 
首先请看下面法律规定(没精力看可以直接跳过看下面我总结的红字):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可能看起来有些不是很明白,我简单讲解一下,如果你入侵的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那么只要入侵,就构成犯罪。如果你入侵的是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至于那些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我就不再多讲解了,比如国家安全局,公安厅网站,国务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你们应该懂的。
 
至于什么是“情节严重”,法律规定:(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至于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的是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当然,不构成犯罪并不代表着“啥事没有”,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所有人或管理人允许而侵入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或民事赔偿。
 
好了,讲解到这里,基本明白了吧。有啥法律方面不懂的欢迎留言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余律师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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