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正文

世界读书日:刑事实务书单(经典版)

悄悄法律人按:上个月小编推出了刑事实务进阶书单(刑法和刑诉法),有网友留言说太多了,能不能压缩到五本以内。五本以内难度太大,所以压缩到八本以内吧。
  
悄悄法律人寄语:
作为一位有梦想的法律人,
穿梭于刑法与刑诉法、理论与实践的两栖法律人。
法律人的三项核心技能:能说、会写、善思。

刑法系列✰✰✰✰✰

基本方法:在同步阅读分析判例、案例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坚持三步走:

第一步先读国内代表传统通说观点的书籍

第二步引入德、日刑法理论结合中国实际研究的书籍

第三步有关德日刑法理论的书籍。“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为之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为之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这三步走过程中,阅读和分析判例、案例贯彻始终。这里的判例、案例不仅仅是你所办理的案件,更要仔细研究两高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审判参考案例、报纸媒体热点案例等。司法解释(包括配套的理解与适用)当然也是需要同步研习的,分析其背后的法理,研究其得失利弊,在阅读过程中结合案例进行思考和分析,融会贯通。

三步走的进阶书单如下:

第一步:
1.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2.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步:
3.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这就是当今中国最畅销的刑法学教科书了,江湖人称“太皇太后”。不读此书,算不得懂刑事法。有的人说读起来很费劲,那可能是因为缺乏上述第一步。

4.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陈兴良:《判例刑法学》(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结合案例展开阐述,可读性很强。

第三步:

6.【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日本刑法各论》人民大学出版社。结果无价值论者,结合案例紧密,分则研究深入。

7.林东茂:《刑法综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笔调轻松,台湾地区学者,大家风范,展现出刑法学研究的“悠闲之道”。是了解德国刑法学的一面镜子。

8.【德】金德霍伊泽尔:《刑法总论教科书》,蔡桂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次没有列这本书,因为当时我还没读完。现在读完了,觉得这本书非常务实,翻译的也非常好,确实是精品(尽管其刑法的基本立场与我的结果无价值论立场严重冲突)。

刑诉法系列

我国整体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是清一色的大陆法系,但是吊诡的是,作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却长期以来被英美法系的学者掌握着立法和理论的话语权,这是不正常的,导致了很多问题,甚至是误导。近年来,似乎有所改观,比如证据能力概念深入人心就是例证,大陆法系的证据法、诉讼法理论逐步变得有力。所以,读刑诉法就一定要既读英美法系更要读大陆法系。

基本方法:第一步读传统刑诉法及证据法的教义学著作,第二步读实务类著作,第三步读域外著作,在第三步时一定要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兼顾,不能再完全走英美,你上学时老师如果只教你英美那一套,那就更要注意了!

国内诉讼法著作

1.  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关注实践已经显现)。

2  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龙教授的名著,曾有实践经历,自称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其观点易受实务界接受。)

3.戴长林、罗国良、刘静坤:《中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原理·案例·适用》,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关于非法证据问题,这是最权威也是说理非常透彻的实务佳作,澄清了很多误区。这个书我推荐给很多人,搞刑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必读之。

第三步:域外。

特别提醒两点:
一是一定不能只读英美法系的,要同时读大陆法系。读了大陆法系的才会发现,为什么很多问题混乱难解,你才会发现为什么读到大陆法系的很多内容作为实务工作者会产生强烈的共鸣,才会发现我们跟他们“一样一样的”。

二是尽量不要读国内学者编写的所谓的“外国刑事诉讼法”,冠之这么高大上的名字,其实就是美国刑事诉讼法,而且很多内容经过他们的裁剪,根据个人爱好进行裁剪,误导太多。能看原著当然最好,如果不能看原著就看翻译的著作。总之,尽量不要看经过他们裁剪的只言片语、断章取义。

4.  【英】威廉·特文宁:《证据理论:从边沁到威格摩尔》,吴洪淇、杜国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这位被誉为证据法的毛泽东的人,这本书深入梳理了英美证据法的理性主义传统,从英美证据法的两座高峰边沁和威格摩尔作为研究对象,精彩纷呈,让人爱不释手。读完之后,国内的所谓证据法著连翻一翻的兴趣都没有了(开个玩笑,否则会得罪很多人的,呵呵)。

5  【美】米尔建·R·达玛斯卡:《漂移的证据法》, 李学军等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特别推荐这本,特别推荐、特别推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作者是前南斯拉夫人,因为那场众所周知的战争,他辗转来到美国。这样特殊的经历,造就了他同时精通大陆法系证据和英美法系证据法,独树一帜。“漂移”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其实就是一个比较法的研究。尽管两大法系在很多问题上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但传统根本性差异依然存在。达玛斯卡对两大法系证据法的比较研究,让人拍案叫绝!读了之后,你更会发现,为什么一个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不能全面盲目不加区别地全盘移植英美法(意大利就是例子)。想想国内有学者主张“我们根本不需要搞什么证据法,直接把美国联邦证据规则拿到全国人大通过就行了”的观点是多么可笑!

6.林钰雄:《刑事证据与刑事干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特别推荐、特别推荐、特别推荐以林钰雄的著作,以上读完会让你立马上一个层次,对德国刑事诉讼法学会有一个较深入的认知。林教授这是一位同时精通刑法和刑诉法的学者。德国刑法大家基本都是刑法和刑诉法通吃,真希望大陆赶快出一个这样的学者。

7.【德】克劳斯·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在德国刑诉法译著如此匮乏的中国,这本书非常难得,值得你把它读散架喽。此罗科信就是彼刑法的那个罗克辛,刑法和刑诉法通吃的大家,这个翻译通俗易懂。

8.【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张凌、于秀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日本刑诉法是战后在美国占领军主导下制定的,初期当然以美国为蓝本,但战后刑法沿用的是日本的旧刑法,是以大陆法系为蓝本的,这样就面临着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在两大法系间的裂解,好在日本研究刑法的也研究刑诉法,比如大师平野龙一对刑诉法的贡献不逊于对刑法的贡献,最终日本走上了一种混合主义的路线,当然这种路线也面临重重问题,别以为是世界上最牛的,日本学者也批评这种混合主义面临诸多问题。田口守一这本著作也呈现出这种混合主义的色彩。)正如我国台湾地区刑诉法一会学英美一会学德国,也面临很多问题。当然,我们大陆面临的问题比他们更多。
文章来源:悄悄法律人

声明:本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