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诉讼律师,服务的对象不仅是客户,还有法官。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审级的不同,甚至法官个体的思维不同,其实对于案件的处理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更好的思维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这个案件,从民商理念区分的角度,应该是更倾向于XXX。
这是一个X审案件,法官通常关注XXX,所以我要XXX。
根据检索情况,这个法官的特点是XXX,所以我应该XXX……
……
总之,在做所有工作之前,都要想清楚,围绕法官的不同需求,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找出破题的点。
第二步:学会更全面地搜集与组织信息
想清楚了之后,就要围绕各种各样的信息开始整理与组织工作。这其中可以细化为两部分:信息的搜集与信息的组织。
信息的搜集需要方法。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里,各种工具的便利使得找到信息不是问题,找什么信息才是关键。
先根据事实情况,在脑中建立一个检索路径,就像思维树一样。
之后沿着这个路径,从不同的渠道寻找能『验证、补充』自己想法的信息。
通过不断的验证,补充,最终形成一个完整、充实的检索结果。
证据的搜集也是同理,都是先定下一个思路,然后围绕这个思路挖掘、补充各种证据。
等所有信息、证据都补充详尽之后,再围绕法官的需求,以诉讼请求为核心,清晰地组织所有信息,进行有效的论证。
第三部:学会精准且有效地表达
具体到写作内容时,则需要提炼提炼再提炼,用最简单的话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少用形容词,少用情绪性的语言,更不要从教授的角度和法官死磕。
最后,当遇到一些事实或者观点比较复杂,文字不足以表达时,还需要换一种思维,用图表的方式,把这些内容进一步提炼,方便法官更好地理解你的用意。
不论在什么律所,不论办理什么诉讼案件,都需要经过这三步思维路径。
在这一思维路径中,律师需要具备多方面的能力:
洞察法官思维的能力
检索信息的能力
证据组织的能力
文书写作的能力
可视化表达的能力
文章来源: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