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宗新律师授课整理,刑事律师在庭审中如何发问:
发问的原则
问出“辩点”:展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情节
问出“模糊”:揭示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情节的不可信
发问的目的
展示辩点,为质证和辩论打下基础
发问的准备
1. 对自己的当事人
问什么:问辩点、问辩解
怎么问:(1)庭前辅导;(2)自然表达;(3)便于记忆
怎么答:(1)有准备;(2)要统一;(3)有来源
2. 对同案被告人
问题设计:(1)问出“模糊”。对事实问是否亲历,对判断问理由为何。(2)有预判、有“后手”。(3)对有利的笔录简单确认。
3. 对被害人
申请出庭:(1)笔录不利且当庭陈述可能有利的;(2)被害人陈述是唯一的指控证据的
问题设计:(1)客观陈述问亲历;(2)主观判断问理由;(3)“撕大”漏洞;(4)有预判,有“后手”
4. 对证人
申请出庭:(1)笔录不利且当庭陈述可能有利的;(2)笔录存在疑问,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3)只申请陈述一定有利的新证人出庭
对证人的问题设计要点同对被害人。
5. 对侦查人员
申请出庭:(1)存在非法证据;(2)存在违法侦查;(3)可能存在违法侦查;(4)当庭陈述可能有利
问题设计:以时间、规程、司法公正的要求为线索,问出“辩点”,问出“模糊”。
6. 对鉴定人
申请出庭:(1)鉴定意见对定案具重大作用的;(2)鉴定过程有问题的;(3)鉴定结论有疑问的
审查鉴定意见:(1)依依据;(2)依事实;(3)依规程;(4)靠专家
问题设计:(1)针对错误;(2)提出相反例证;(3)提出相反权威观点;(4)专家协助设计问题
7. 对专家证人
申请出庭:(1)有相关行业专家;(2)能够提供有利意见;(3)更权威、更有说服力
问题设计:(1)鉴定过程的错误;(2)鉴定结果的错误;(3)正确的观点
对对方的专家证人的发问方法同对鉴定人的发问。
刑案庭审发问一般规则
1. 发问的方法:
(1)分组设计、层层推进;(2)拆解提问、步步为营;(3)适时调整、避免重复;(4)善用反对、勇于接招
2. 发问的风控:
(1) 不问没把握的问题;(2)不问铺垫过长的问题;(3)不问混合性问题;(4)不问开放性过大的问题;(5)不问没有关联性的问题;(6)不问诱导性、误导性问题;(7)不问表述过于专业的问题;(8) 不问争论性的问题;(9)谨问意见性、猜测性问题;(10)不问假设性问题
发问的要求
1. 对自己的当事人:问出“辩点”;问出线索;防止不利
2. 对同案被告人:问出共性辩点;问出自己当事人辩点;问出答案的模糊
3. 对被害人:问出“模糊”,问出“辩点”;问出矛
4. 对证人:问出“辩点”;问出“模糊”
5. 对侦查人员:问出矛盾;问出违法;问出辩点
6. 对鉴定人:问出错误;问出疑点;问出概率
7. 对专家证人:问出对指控的质疑;问出权威观点;问出专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