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正文

父母为子女购房,房屋归谁所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但根据购房时间的不同,赠与的对象有所差异:
★婚前购房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父母的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婚后购房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父母的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前购房

— 归子女个人所有 —
在子女结婚前为子女的购房出资,该出资归子女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后购房

在子女结婚后出资为子女购房分情况处理。
婚后(一)
— 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二)
— 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由子女按份共有 —
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由子女按份共有。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三)
— 视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 —
结婚后由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房,该出资视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之日为“结婚”
这里所指的结婚,是指经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不是举办结婚仪式之日。

我国《婚姻法》的这一规定,明确了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赠与行为,从而否定该行为具有借贷或共同购房的性质,最终达到了简化法律关系、维护家庭稳定的目的。

链 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文章来源: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本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