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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十宗罪定罪量刑一表通(值得收藏)

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罗开卷、许浩、金俊法官整理,由“上海审判研究”公众号提供


贪污罪
受贿罪依照贪污罪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3万<20万
其他较重情节:≥1万<3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2.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20万<300万
其他严重情节:≥10万<20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300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上述情节,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节,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六种情形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八种情形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挪用公款罪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进行非法活动:≥3万<100万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5万<200万
2.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
进行非法活动:
①≥100万
②特定款物≥50万<100万
③不退还≥50万<100万
④其他严重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
①≥200万
②特定款物≥100万<200万
③不退还≥100万<200万
④其他严重情节
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
进行非法活动:≥300万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   ≥500万

行贿罪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3万<100万
≥1万<3万   且具有六种情节
2.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①≥100万<500万
②≥50万<100万   且具有五种情节
③其他严重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损失数额≥100万<500万
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
①≥500万
②≥250万<500万   且具有五种情节
③其他严重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损失数额≥500万
行贿罪法定刑第一档的六种情节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行贿罪法定刑第二、三档的五种情节:
上述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情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照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3万<20万
有其他较重情节:≥1万<3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2.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20万<300万
有其他严重情节:≥10万<20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3.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300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参照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万<100万
≥1万<3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2.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①≥100万<500万
②≥50万<100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③其他严重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损失数额≥100万<500万
3.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
①≥500万
②≥250万<500万    且具有从重情节
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损失数额≥500万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6万<100万
2.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100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6万<200万
2.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200万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1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即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为20万元以上,需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6万<100万
2.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100万


挪用资金罪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进行非法活动:≥6万<200万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10万<400万
2.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
进行非法活动:≥200万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400万
数额较大不退还
进行非法活动:≥100万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200万
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按照“挪用公款情节严重不退还”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文章来源:上海审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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